关于表彰2021—2022年度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 “巾帼建功”标兵的决定

2022-04-27 

各妇联会员单位、工会小组:

学院妇联和工会根据《关于开展“五一”节评选表彰2021—2022年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按评选条件和程序,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评选。学院妇女联合会和工会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工作会议,就评选的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进行评议并报党委同意。现决定对44名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10名“巾帼建功”标兵予以表彰。

一、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(44人)

田少郁、曹曦、李昊、刘若冰、张华渝、陈静、沈铭娴、亚晶、方敏、王娟、王莉、李蕾、余艳辉、陈亚颦、李倩、金双丽、李艳清、申一辰、雷艳、赵瑜、李丹婷、穆颖超、赵敏敏、陈敏、吴雁汶、王佳波、邱佳、柳静、张晓露、姚懿珂、禹云闪、李婷、王凌黎、王琳、赵金虹、孟红玉、戴晓芳、杨绍蓉、刘圆圆、牛静、张洁、杨翠花、张珊珊、李艳萍

二、“巾帼建功”标兵(10人)

田少郁、刘若冰、方敏、牛静、吴雁汶、戴晓芳、李倩、金双丽、孟红玉、张洁。

希望受表彰个人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,扎实工作,不断创新,积极做好妇联和工会的各项工作,在新的一年里更加努力,再创佳绩。同时号召全院广大女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,学先进,争先进,努力推动学院妇联和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,为学院的和谐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。    

 

 

昆明文理学院妇女联合会     昆明文理学院工会委员会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4月27日


Copyright © 2016 昆明文理学院工会 版权所有